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7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,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该条规定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条款之一,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解读。
一、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内容
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7条的规定,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;
2. 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;
3.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施工进度计划;
4. 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生产措施;
5. 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措施;
6. 施工组织设计的文明施工措施等。
二、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
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7条的规定,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 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;
2. 施工方案的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;
3. 施工方案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施工进度计划;
4. 施工方案的安全生产措施;
5. 施工方案的环境保护措施;
6. 施工方案的文明施工措施等。
三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内容
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7条的规定,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;
2. 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;
3.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施工进度计划;
4. 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生产措施;
5. 安全技术措施的环境保护措施;
6. 安全技术措施的文明施工措施等。
四、审查的方式和程序
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7条的规定,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审查:
1. 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交书面审查要求;
2. 对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逐项审查,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;
3. 对经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批准,并签发相关文件;
4. 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已有 5 位网友参与,快来吐槽:
发表评论